小说月报阿袁他乡精彩试读

精彩导读

每个人有每个人的遁世方式。阮籍遁到酒里,据《晋书》言,籍能饮酒两斗,大醉六十日。王维呢,遁入禅,虽为大唐右臣,却不理世俗事,日饭十数名僧,焚香独坐,以禅诵为事。最妙的是陶渊明,这浔阳柴桑的名士,干脆躲进了千万朵桃花之中,“夹岸数百步,中无杂树,芳草鲜美,落英缤纷”,何其美也。这是最风情的遁世,比醉醺醺的阮籍体面,比青灯黄卷的摩诘有情味,甚至比化鲲鹏逍遥的庄子,也更妩媚让人迷醉。

陶渊明的桃花,看似家常,其实是最不易得的。在这喧嚣的世间,你到哪里去弄到那一大片地呢?没有那片地种你的千株桃花,你又哪里做得成那个花下之人?倒是庄子那一套,实现起来相对更容易些。反正都是虚景,鲲也罢,鹏也罢,九万里扶摇直上也罢,都是意念的东西,只要闭上眼睛,就到了南冥,就到了天池。明明自己只是个漆园小吏,靠卖草鞋贷粟为生,也不怕。庄子看破它,人间功名与富贵,庄子视它为浮云尔。这种出世的手段,对于现实中困窘的人,是可用的。物质有时是不能超越的,人家有家财万贯,你一文不名,怎么办呢?也不能移花接木,也不能无中生有。只好用庄子这一招——在精神上战胜他。精神是无形的,可也正因为无形,倒成为可能了。

小学时的我就是用这样的方式来藐视我那些相对有钱的同学的。那时我当然不知道庄子,可我开始读小说了。在我们那个小地方,和我一般大的孩子几乎是不读书的,大家书包里的东西千奇百怪,男孩子书包里有弹弓,有玻璃珠和画片,女孩子书包里有鸡毛键和糖纸,可书一律只有两本,一本算术,一本语文。至于其余的阅读,便只剩下连环画了。但我不一样,我父亲是个语文老师,所以,我不但读了《水浒传》,读了《红楼梦》,甚至还读了鲁迅的《呐喊》和《彷徨》。《呐喊》和《彷徨》自然是看不懂的,因而也不喜欢,可我看懂了奥斯汀的《傲慢与偏见》,看懂了夏洛特的《简·爱》,这就够了。小说给了少年时的我一对翅膀,只要我愿意,我可以飞到任何地方。小说也使我成了能七十二变的孙悟空,必要的时候,我可以摇身一变,变成伊丽莎白,最后和达西终成眷属;变成简爱,最后和罗彻斯特生死相依。世界一下子大了又小了,人生甜蜜了又忧伤了,现实生活虚化了。身边的人和物都飘飘忽忽的,成了影子,她们穿漂亮的花裙子也罢,她们扎漂亮的蝴蝶结也罢,我一概看不见——即便看见了又怎样呢?我可以给我自己穿上世上最华丽的衣裳,我驾着南瓜车,穿着水晶鞋,去和我的王子共舞。现实世界没有什么是我不能忍受的,不管是物质的清寒,还是家务的繁重,还是学习的压力,我都不怕。我笑吟吟地,又安静又温柔地守在我的角落里。我是有两个世界的人,一个世界让我不安了,我就背叛这个世界,进入另一个世界。我在我的世界应有尽有。

即便后来,我去一个大城市读大学,我也是借助小说变得刀枪不入的。大城市的灯红酒绿和繁华,是我从前不曾见识过的,但它从来不曾伤害过我,也不曾诱惑过我。外面的世界再好,城市的生活再好,好得过我的小说么?只要周末我去趟图书馆,回来再把我的床帘一拉,我就与世隔绝。至于帘外的西府海棠、描眉搽胭脂的室友,以及来串门的长满青春痘的男生,都虽有却无。我活在我的小说里,在小说里我风华绝代,顛倒众生;在小说里我历尽千年,看破红尘。我“桃之夭夭,灼灼其华”;我“桑之落矣,其黄而陨”。我妍,我也媸;我足不出户,我又夜行千里;我什么都没经历,我又什么都经历了。

所以,小说于我而言,完全是私密的。它脱离了社会的意义,不仅与政治无关,与伦理无关,也与责任无关。我这样说,不是想否定小说这门艺术的多元价值,也不是在持一种消极的小说观,认为它只是一种消极的精神鸦片。它当然不是。每个人有每个人的小说态度:鲁迅用它呐喊和批判,普鲁斯特用它缅怀和伤感,还有的人,用它飞短流长。即使是一个人,小说的态度也会呈现出阶段性的不同。比如我,从前把它当做遁世之道,这种遁世其实带有理想的色彩,不仅仅是因为不热爱现实的人生,而是因为对人生有更浪漫的期待。像李白的诗歌一样,因为是爱的,所以想更多地爱。所以,它看似出世,其实呢,却是入世。而后来呢,我不仅读小说,而且偶尔还写小说。小说这时就像伍迪·艾伦的《开罗的紫玫瑰》里的电影,而我是西塞莉亚,我有些厌世了,也悲观。职称呀,儿女呀,复杂的人事呀,流逝的华年呀,都让我觉得无力。于是我要借小说再次逍遥,却不能了。现实过于周密,它几乎无处不在;现实也过于沉重,我的翅膀负荷不起。再说,我也没有那垂天之翼,我只是蜩,只是学鸠,在榆树和枋树之间来回相撞。明白了这一点,我十分忧伤,因此我的小说也是忧伤的——而且这忧伤是饮食男女的忧伤,丝毫没有天地精神的气质。它琐碎,它絮叨,这种风格其实我是不想的,这也有违我的小说初衷。我这一次倒是真想遁世的,结果呢,却更深地入世了。现实和小说在我这里再一次模糊了界限,只不过这次和前次不同:前一次小说是小说,现实也是小说;而这一次现实是现实,小说也是现实。

但我无能为力。我不能左右别人的小说,我甚至也不能左右我自己的小说。我唯一能做的,只是对小说从一而终。

——阿袁《小说:我的出世与入世之门》

《他乡》阿袁

孟渔没想到,几天后姬元果真给他打电话了。

姬元说,孟老师,我为你接风吧。

孟渔有些愕然。接风?接什么风?他都来这儿小半年了。而且,她和他,半生不熟的,也不是接风和被接风的关系。

孟渔不想去,他一向不喜欢太主动的女人。他是一个传统的男人,在男女关系方面,还是习惯“凤求凰”的。这“凤求凰”不只体现在求偶最后的那个环节——动物世界里的昆虫是那样的,雄性昆虫为了和雌性昆虫交配,之前拼命地抖擞自己艳丽的尾羽,甚至性器官,向对方发出最明确清楚的信号。这是低级世界的两性关系,简单直接。但人类不这样,人类是进化了的高级动物,会更迂回曲折、更隐蔽地接近目标。“我为你接风吧”,这句话,或者这个行为,在孟渔看来,就属于曲折和隐蔽的接近。

我为你接风吧。

然后呢?——一定还有然后的。

姬元对孟渔,应该没有政治和经济的意图,那么,就是最原始的生物意图了。

可惜,孟渔没兴趣。

但那天姬元一点也不知道孟渔的这个想法,她把孟渔那句“不必了吧”理解为省得她破费的客气了,所以就很坚持地说,“尚周记”知道吧?就在学校附近。我们一小时后“尚周记”见。

孟渔还是去了。为什么呢?他自己也不知道。

也许只是因为那天他不想洗被单,他本来应该洗被单的,被单在卫生间的塑料盆里都浸了好几天,他一直懒得去洗。这是一个人生活的代价。要自己做饭,自己洗衣物。他已经不习惯做这些事了。自从结婚之后,他过的基本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老婆是有洁癖的女人,三天两头洗洗涮涮,只要一看见太阳,她就想洗东西。仿佛让太阳空照院子,就浪费了。家庭妇女的庸俗逻辑。他嫌她这样。她从来不会什么也不做,就那么好好地坐在院子里晒晒太阳。更别指望她能像系里的女老师那样安静地坐在太阳下读几页书。他是喜欢看女人坐在太阳下读书的。那几乎是风景了。他对古人云的“红袖添香夜读书”是不以为然的,“夜读书”太绮艳了,与其说是读书,不如说是男女的一种媟狎。挂羊头卖狗肉,是一种对书的失礼。好像书是某种情趣用品,一如女人的华丽内衣那样。这过分了。一个读书人,至少应该对书庄重其事。因此,比起“夜读书”,他还是更喜欢夫妇俩一起坐在青天白日下读书,他觉得那种画面更干净,有一种健康和明艳之美,像欣欣向荣的植物一样。但他们家从来不这样,总是他读书,而她在院子里晒这晒那。他们家的院子里在天晴时从来不会清闲的,总是晾晒了各种各样的东西,冬天是腊肉香肠,夏天是衣裳鞋袜。在六七月盛夏的艳阳天,她甚至会像张爱玲的《更衣记》那样,把箱子里的陈年旧衣都翻出来晒——只是没有《更衣记》里晒的旧衣裳好看,那些大户人家的绫罗绸缎,之所以年年拿出来晒,不过是对从前富贵的反复温习和眷恋。类似于一种祭奠仪式。表面是晒衣,其实是晒旧时锦衣玉食的好生活呢。可他们家从来没有过锦衣玉食,那些散发出樟脑丸味道的旧衣裳,霉了也就霉了,蛀了也就蛀了,有什么好晒的呢?他真是不明白。

可家庭妇女原来也有家庭妇女的价值。没有家庭妇女,浸在塑料盆里的被单,不论浸多少天,也不会自己把自己洗干净了。他终于明白胡适为什么会忍受小脚泼妇江冬秀了。也因此对一向景仰的胡适生出了微微不屑,就为了一辈子舒服地“吃喝拉撒”,而牺牲更多雅生活的男人,怎么狡辩,也属于“鄙”的那一类了吧。

姬元点了文昌鸡,点了椰奶咖喱蚵,点了蒜香黄秋葵,点了萝卜糕,点了椰丝糯米粑,还拿着菜单不放,两眼炯炯地上下看个不停。孟渔忍不住问,还有其他人?

没有,就我们。

那会不会,点太多了?

多吗?

多了。

可这家和乐蟹做得好吃着呢,不能不点的。

那萝卜糕和糯米粑是不是有些重复了?都是主食。

也是。那划掉一个?

划吧,吃不了的。

孟老师,你想吃萝卜糕,还是椰丝糯米粑?

我不论。你随便好了。

姬元斟酌半天,终于划掉了萝卜糕。

可还没等那个系蓝围裙的伙计转身呢,姬元又把菜单从他手上要回来了。

我想吃萝卜糕。

那不要糯米粑。

我也想吃椰丝糯米粑。

孟渔哭笑不得。

反正,也不是鱼与熊掌不能得兼。萝卜糕糯米粑之类,咱们还是可以得兼的,是不是?孟老师。

姬元笑着对孟渔说,一副颇欣慰的样子。

孟渔也尴尬地笑,客随主便,他还能对这个半生不熟的哲学系女人说什么呢?

在姬元之前,孟渔从来没有和哲学系女人吃过饭。事实上,非哲学系的女人,孟渔和她们吃饭的机会也不是很多。孟渔是个内向的男人,孤傲、落落寡合,且生活又素来节俭,不喜欢请别人吃饭。虽然中文系一向有相互酬酢的风气,但一般是别人酬他,他不回酢别人,这当然行不通,来而不往非礼也。不过,“非礼”的时间一长,他就渐渐被排斥在这风气之外了。他没觉得有什么不好,他本来就不是那种在饭桌上应付自如的男人,不像同事孙东坡,独处时蔫不拉叽萎靡得很,但只要一上酒桌,突然间就“桃之夭夭灼灼其华”起来,整个人会变得又活泛又鲜艳。所以孙东坡特别贪恋人群,贪恋酒桌,有事没事,就学曹操,来一回“我有嘉宾鼓瑟吹笙”。但孟渔不一样,一个高校的副教授,囊中羞涩,一个月禁得起几回“我有嘉宾”呢?而且,在人群里,孟渔总是不自在。孟渔喜欢自个儿待着,哪怕吃饭,哪怕喝酒,他也喜欢自斟自饮。他老婆也喜欢他这样。男人不到外面应酬,总是好的。她经常用她的方式鼓励他。你看看孙东坡,整日在外面都吃成啥样了?肠肥脑满的。孙东坡原来也很苗条的,像孟渔一样,但现在双下巴都有了,真是肠肥脑满的。或者说,哪家哪家的芋头不能吃,是用有毒药水去皮的,哪家哪家的藕不能吃,是用硫黄漂白过的。她总能在第一时间掌握这些消息,好像她在食品监管局工作。他知道她说这些话的用意。她这个人,虽然没多少文化,心思却很缜密很复杂。不就是希望他别出门吗?要他只在家里吃饭。他本来不喜欢出门,但他实在不喜欢她自以为是的小聪明。更邪恶的是,她甚至鼓励他孤僻。他只要和谁稍微走近一点,即使是男的,她也不喜欢。她会有意无意中伤那个人。有一度他和同事孙东坡与老鄢来往稍微密了些,她就想方设法离间他们。她说起他们的语气,会有一种克制不住的恶意。更别说系里的那些女老师,只要有机会,她就会不遗余力地诋毁她们,用她自以为隐晦的方式。他不知道她为什么希望他孤僻,希望他与世隔绝。但他确实感觉到她不喜欢他和别人多接触,她似乎恨不得把他像鸟一样关在笼子里,然后罩上一块黑布。是不是他孤僻了与世隔绝了,就只能依赖她或爱她?他这么揣度,这揣度有些阴暗了,但他就是没有办法往好里想她。是不是做夫妇久了,都会生出一种怨气?

在他和女人吃饭的有限经验里,孟渔以为,女人吃饭都是很秀气的。

朱茱吃饭就秀气。这辈子,除了姆妈和老婆,朱茱可能是和他吃饭次数最多的女人了。在朱茱的老公沈一鸣到美国访学的那一年,他真是和朱茱一起吃过无数顿饭的。像夫妇那样。他们相敬如宾举案齐眉。尽管那时“举案”的是他而不是朱茱——这回想起来有些白璧微瑕了,但他还是觉得好。不知为什么,他和老婆在一起时,会恪守一些男人的原则,所谓男人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之类,但和朱茱在一起,他就不讲究了,什么都想为朱茱做,只要朱茱喜欢——至少那时是那样的。有什么关系呢?京兆尹张敞不是还像丫鬟一样,为他的妇画眉吗?这是恩爱夫妇之间的一种好法。他喜欢他们在一起时看上去像夫妇,过寻常日子的夫妇。他还清楚地记得朱茱坐在他对面细嚼慢咽的样子,也清楚地记得她家的食具,淡绿色的用来盛姜蒜的小碟子,碗只有枇杷大,他那时这么说的时候,朱茱怪他太夸张了,“你见过这么大的枇杷?见过这么大的枇杷?”她把绘有淡黄色细花的饭碗举到他眼面前,问他。她拿碗的手,修长圆润,白如柔荑。不像他老婆的手,青筋暴露,男人的手一样。这都是七八年前的事了,可一想起来,还和昨天一样。

老婆虽然长得粗糙,吃饭甚至比朱茱还秀气。他们第一次在师母家吃饭的时候,她几乎是一粒一粒地吃,师母说她像“吃猫食”。师母家养了一只猫,是只叫“南子”的母猫,这名字是导师取的。孟渔不知道导师为什么要给自己家的母猫取一个这么名声不好的名字。南子吃鱼时就这样慢条斯理。一条小鲫鱼,它用它的樱桃小口,能吃上半个时辰。吃一口,捋一下胡须,吃一口,又捋一下胡须,就好像淑女在用绣花手绢擦嘴,妩媚得很。冬天天冷,鱼容易凉,导师守在边上,每隔一会儿就用微波炉把鱼加热一下,他怕南子的胃受寒。南子的身体不好,导师煞有介事地对他们说。导师是个很严厉的人,没什么人情味的,没想到,对一只猫却这么温柔体贴。师母有时会假装吃醋,说导师对那猫比对她还好。导师竟也不否认,兀自抱着南子在怀里摩挲。孟渔猜师母或许不知道历史上南子其人其事的,要是知道,怕就真吃醋了。说不定会在南子的鲫鱼里下砒霜呢。女人嫉妒起来都是不可理喻的。不过,也或许知道呢。上了年纪的妇人,都有睁只眼闭只眼的智慧,也自有一套让婚姻保持体面和有趣的方法。导师看猫,师母看导师看猫。这犹如卞之琳的诗了,“你站在桥上看风景,看风景的人在楼上看你”,谁在当中得到的乐子更多真是难讲的。师母说吃东西慢的人有富贵相,命好。师母那时正撮合他们,所以对老婆所有的行为都加以牵强附会的美化。后来孟渔知道,校医务所的女护士们都是这么吃东西的,不是像猫一样天生仔细优雅,而是故意这么吃。慢条斯理地吃饭是有诸多好处的,无论是从瘦身的角度,还是从养生的角度,还是从女性审美的角度。医务所的女人,一个个都是很会做女人的。怎么吃,怎么穿,怎么说话,怎么走路,都讲究套路的。像文人写八股文章,或演员在台上唱戏,起承转合,唱念做打,都是程式化动作。他特别憎厌看这样的八股文章。每回看到老婆把青筋暴露的手指,跷成兰花状,然后嘬了嘴用匙子小口小口喝汤的样子,他都作呕。

但姬元吃饭的风格,完全颠覆了孟渔对女性吃饭“很秀气”的认识。

也不是说姬元吃饭就梁山草莽般狼吞虎咽风卷残云。她也是一口一口吃的,虽然不是朱茱那样细嚼慢咽,也不是他老婆那样矫情做作,但也还是正常的吃法——吃的速度,既不太快,也不太慢;一筷子夹的菜,既不太多,也不太少,总之姬元吃饭的样子,并没有太吓着孟渔。

“不秀气”主要是指姬元的食量。

孟渔记得,他早就搁筷子了,在食物被吃了约一半的时候,他就开始喝苦丁茶了。来海南之前,他从来没喝过这种茶,在家时他习惯喝菊花茶,加一小把枸杞。老婆说这种茶养生,补虚固精。他对养生没兴趣,尤其反感“补虚固精”之说,听起来好像他那方面不行似的。他老婆可能真以为他那方面出了问题,因为他们后来确实疏于房事,总是一两个月也过不上一回半回的。他提不起兴致。老婆虽然嘴上不说什么,却很努力地为他炖各种各样的养生补肾汤,每天早上给他泡上一大杯菊花枸杞茶——应该说枸杞菊花茶,因为后来枸杞比菊花多多了,红艳艳的,是梅花点点开的景致。教古典文学的老周每回都会故意十分认真地盯了这景致看,脸上是男人那种意味深长的表情。孟渔恼羞得很,有一种被窥探了隐私的不悦。他也不能解释什么,一解释,倒像此地无银了。其实老师们都爱喝菊花茶,或者胖大海,这两样东西对嗓子好。学校里的老师,嗓子大多像老生一样嘶哑——天天在阶梯教室的讲台上喊着,不破嗓子才怪,但没有谁会在杯子里放那么多枸杞。孟老师,枸杞有什么作用呀?有时老周会一本正经地问他。他恼火得很,但还是会半笑不笑地牵牵唇角,算作答了。老周的嘴,是一贯孟浪的,有为老不尊的德行。孟渔懒得和他多纠缠。

来海南后第一次喝苦丁茶是在系主任老蒲的家里。老蒲的老婆是当地人,苦丁茶泡得特别酽。他一口下去,苦得几乎咂舌。但之后就爱上了。他是个容易爱上苦味的人。尤其中年之后,他更愿意吃苦瓜、莲子、莴苣之类的食物。倒不是从养生的角度,而是一种“志同道合”的选择,有点像陶渊明的爱菊、周敦颐的“世人甚爱牡丹,予独爱莲”的意思。食物也是有品格的。他觉得那些苦味的食物更清高,更有操守。虽身为食物,却能不媚于世,不悦于人,像那些萧散避世之隐士。他就怀着这种“托物言志”的心态,喜欢着那些苦味的食物。

海南菜他也喜欢,自然,不做作,一派天真烂漫,有一种“豆蔻梢头二月初”的新鲜。

孟渔那天其实吃得也不少。萝卜糕吃了两块,椰丝糯米粑吃了两个,蟹那东西,本来在外面他不怎么吃的,嫌麻烦,尤其和不熟悉的人一起吃,实在难看相。但它就放在他面前,近水楼台,他也吃了几只蟹腿。而蒜香黄秋葵,因为属于带苦味的“有操守”的食物,所以就吃得更多了,大半盘都是他一个人吃掉的。就算这样,他搁筷子的时候,桌上的菜,还有不少。

我吃好了,你慢慢吃。他对姬元说。

他也不过是客气一句。两个不怎么熟悉的男女一起吃饭,其中一人——还是男人,先搁了筷子,说起来,是很没有风度的事情。他也知道的。

但他吃饱了——也没有勉强自己继续奉陪这个女人的兴致。

他以为,姬元接下来也会讪讪放下筷子的。

但姬元没有。她接着“慢慢吃”,直到把桌上的六个菜吃个精光——真是精光,盘子里最后剩下的,只是些葱姜蒜作料了。

孟渔喝苦丁茶的时候,一直在观察姬元。

他有观察生物的习惯。小时候,他家和鲁迅家一样,屋子后面也有个百草园,百草园的颓壁残垣里也有各种虫子,蝉、果蝇、螽斯、蟋蟀,还有水坑边飞舞的蜉蝣。最漂亮的是蜉蝣,“蜉蝣之羽,衣裳楚楚”,一只只像着霓裳羽衣的贵胄公子哥儿,可惜是朝生暮死的薄命公子。他捉了它们放进玻璃瓶里,看它们如何伸胳膊蹬腿,如何打架斗殴——如果瓶里放进两只雄虫,再放进一只雌虫,是很容易打架斗殴的——孟渔会辨别许多虫子的雌雄,雄虫一般羽毛艳丽,短小精悍,身材苗条婀娜;而雌虫个头较大,尤其腰及屁股部位,十分肥硕,动作起来,有尾大不掉的迟钝,而且吃得更多。它们会一边雍容地吃,一边雍容地交尾。

姬元吃东西的样子,看上去,颇有那些雌虫之风。

孟渔之前是带了想法来的,他觉得姬元之所以为他接风,不过是巧立名目,而名目之下,是她对他有生物意图。

所以他一直冷眼旁观,看姬元如何一步一步地对他实施那意图。

……

——摘自中篇小说《他乡》,作者阿袁,原刊《上海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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