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萝北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萝北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公告
(第2号)
萝北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公告
(第2号)
根据国家和省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为维护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坚决防止疫情在萝北扩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就我县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图书馆、体育馆、电影院、歌厅、网吧等文化娱乐场馆,以及野生动物、活禽销售场所一律关闭。
2、商场、医院、饭店、宾馆等公共服务场所工作人员及出租车、客车驾驶员一律配戴口罩上岗,切实做好人员密集场所通风和消毒等防范工作。
3、各类文化活动、体育赛事等大型文体节会一律取消,确需举办的必须经萝北县人民政府批准。
4、从疫情发生地回萝北县或来萝北县人员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时,应当立即到就近的医疗卫生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并配合医务人员对自己健康状况的询问。
5、县内居民体温超过37.3°C者,请立即到发热门诊就诊。
6、外来人员进入萝北县需在我县客运站、鹤北火车站接受体温检测,发热人员配合至发热门诊做进一步检查。
7、相关企业严禁借疫情哄抬物价、囤积居奇,一经发现,严厉打击。
以上公告事项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不执行,依法启动追责程序。公告解除日期另行通知。
萝北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年1月26日
END
萝北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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