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C空间II公告关于对2017年昆明
经研究,对申报年昆明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建设中央财政资金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年7月21日至7月27日(5个工作日)。
对申报项目的有关情况和问题,可在公示有效期内以书面材料向市小微企业两创办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
市小微企业两创办:
黄新林-
王剑文-
邮箱: